当前位置:首页 > 娱乐

@福鼎人,举报有奖!事关“校园餐”!

1月6日宁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公布了“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及举报途径一举报奖励范围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经查属实、可予以奖励的情况,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奖励。(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校园餐”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校园餐”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六)“校园餐”经营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二举报途径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福鼎市融媒体中心来源:宁德市教育局编辑:吴倩雯审核:汪晶晶监制:黄益升总监制:王良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到: